“一国(guó )两(liǎng )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(dù )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(fǎ )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(zhì )度(dù )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(jiā )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(yāng )人民政府。中央行(háng )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(quán )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(běn )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(chè )落实“一国两制(zhì )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(fǎ )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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